10月26日,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发布《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从医疗机构监管、人员监管、业务监管、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向从事互联网诊疗的医疗机构和地方监管部门提出了41条监管要求。
这份征求意见稿是国家卫健委在2018年9月印发了《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3个文件后,针对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领域起草的又一份重磅文件,虽然还只是征求意见稿,但一经公开,就引起了业内广泛关注。
对于互联网医疗企业,这份征求意见稿将带来什么影响?未来的“合规之路”怎么走?公立医院主导的互联网医院由于多延续线下的诊疗规范和管理制度,预计受到的影响有限。
相比之下,互联网医疗企业受到的影响更为深远。好大夫在线方面表示,企业没有太多医疗机构的管理经验做参考,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大量关于提升服务质量相关的要求,为从业者提供了明确的工作方向和具体手段,是非常有建设性的。丁香园方面表示,征求意见稿中“禁止统方、补方”等要求是对行业的净化,让行业能够行稳、致远。医联方面也认为,该文件出台后将是行业发展的又一纲领性文件,将让从业人员和机构有据可依,进一步助推行业规范化发展。
总的来说,业内企业普遍认为,监管细则的发布有利于互联网医疗行业更规范、更高效的发展,有利于整个行业的长期发展。
焦点一:平台医生收入不与药品、检查收入挂钩
互联网诊疗中的“药品回扣”被明令禁止。征求意见稿提出,“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应当严格遵守《处方管理办法》等处方管理规定,加强药品管理,禁止统方、补方等问题发生。医疗卫生人员的个人收入不得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相挂钩。”
焦点二:AI不得代替医生接诊
“AI接诊”相关是此次征求意见稿引发关注的焦点之一。征求意见稿第13条提出:“医生接诊前进行实名认证,确保由本人接诊。其他人员、人工智能软件等不得冒用、代替医生本人接诊。”
也就是说,AI仅进行资料收集、信息传递、档案整理等工作,帮助医生提高工作效率,最终给出诊断意见的是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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